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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何小家团着被子把手指挡住。
    不是因为这个。褚啸臣还在说话,不是因为一直一直去找戒指。
    我当时只以为是过呼吸,吸了太多氧没有二氧化碳,左边身子不能动了,但因为戒指还没有找到,这不是不能克服。旁边一直有人和我讲话,他们说他们可以处理好,一定找到,苏富比的拍卖行有同样的一颗,他们已经联系人去交涉。
    “可我不知道。”
    褚啸臣说。
    “我不知道要怎么办了,何小家,你知道的,你不在的时候,我总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只是觉得,不能什么都不做。”
    何小家捂住眼睛,褚啸臣抱住他,他总是压着抱他,抱得很紧,很满。
    “对不起,我又做错事情了。”
    我恨你,何小家说,你怎么还不去死。你怎么还不去死。
    “我知道。我不会死的。”褚啸臣的轻轻吻着他的指尖。
    “不要总是哭了。”
    第63章 我的小家
    褚啸臣
    【戒指】
    我们的结婚戒指,是我十九岁的时候,从尘域拍下的。
    那天是个很好的日子,林渊霆从京岚过来,带来了一批我需要的人手;黄文楷的副手也正是在那天,因为挪用公款的事情败露,畏罪自杀。
    林渊霆是我姨母的儿子,我的堂哥。他偶尔会来海市,我还在联盟校上学的时候,就经常请他带我去各种拍卖行,那时候他总觉得我也开始学投资理财,或者有了心爱的东西,其实只是因为黄文楷断了我的生活费。
    我想我母亲并不会想到那个抱着她的裤腿痛哭的男人竟能有如此魄力,把他们生下的孩子也当做她留在人间的眼线,在我成年之前,我没有拿到家族信托中的一分钱。
    联盟校的开销很大,我跟几家拍卖行打通了关系,卖些家里的老东西,给我们两个人付生活费。
    那是一段有一点难熬的日子,但何小家做的东西很好吃,所以即便偶尔要跟黄文楷虚与委蛇,也不是很难忍受。
    不过,现在好起来了。
    前几天我告诉黄文楷,他一辈子也不会知道那个和我异母的弟弟埋在何处,他终于怒急攻心,中风不起了。
    我每天被黄文楷留下的杂事缠身,原本不会参加尘域的拍卖会,但因为林渊霆一定要去拍那尊佛头,我便陪他去那里谈事。
    那是明代的一尊水月观音,林渊霆于古寺中与简宁斯相见,从此痴迷举牌,遍拍天下名佛。
    我陪他坐在台下,兴致缺缺。
    那天拍上有什么我都不记得了,只是翻图录的时候,看到有一件海瑞温斯顿的古董戒指,简单横镶着一颗眼状的无色钻石,原本只是平平无奇的一个装饰,但在清透璀璨的白钻中间,有一个细闪的红点。
    我的注意力从与我交谈的林渊霆身上,移到台上。
    拍卖师卖力地讲述这颗钻石的本体有多么传奇:这颗钻石在形成的过程中竟然包裹了一颗红宝石,切割师发现无论怎样切割,都无法把里面的红宝石切割出来。
    于是那颗红宝石被留在钻石里,加以镶嵌——这是一颗象征永不分离的戒指。
    全场鸦雀无声。
    过了两秒,竟然有人笑了一下。
    我旁边的人悄声讲,在场大多是为了古董收藏而来,这样的一颗石头出现在穹顶都画着七宗罪的尘域,看起来不伦不类。
    大家渐渐开始窃窃私语,却不再关心这个拍品。
    有人问:“林先生,要不要拍下?”
    林渊霆是最后佛头的买家,几乎已成定局,业界都知道他一向出手大方,更是对于“琴瑟和鸣”“白首到老”这样的好兆头格外上心。
    但这一回,他只是看着那枚戒指,没有反应。
    “钻石的形成温度最低在一千度,一百五十千米之下的地幔,而红宝石最高只有九百度,地壳浅部,不管怎么看,钻石中都不可能包裹着一颗红宝石。”
    “这样的永不分离……”他笑着反问,“这是哪位藏家在嘲讽鄙人吗。”
    鸦雀无声,连台上的拍卖师都停止了。
    我看着那枚戒指,应该是简宁斯又跟他吵架了,没事。
    永不分离,我想着这个词。
    我举起竞价牌。奇怪,没有落锤,我又举了一次。
    “拍卖师?”我提醒他们。
    那些人才恍然大悟的样子,看了几眼,连忙成交。
    后来电汇的时候,熟悉的代理问我,您是不是和林总有了嫌隙?我很奇怪,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问,我对今天的意外之喜很满意。
    那颗小小的红宝石,很像钻石的心脏,低调的一颗白色,戴在何小家手上,应该很漂亮。
    我无法理解的事很多,或许十几亿年前,真的有一块有机碳里包裹了一点红色,经过温度和压力,逐渐变得晶莹剔透,然后随着火山喷发,它们被带到地表,重见天日。
    永不分离。
    我非常喜欢这枚戒指。
    林越峙有时候会笑我们大哥,说他没上过几天学校,却要附庸风雅,哪朝哪代的佛头全都收下,走进林家大宅,草地石柱上各顶着一尊佛头风餐露宿,不像是亚联盟的首都京岚,倒像一座杀佛为碑的诡谲大阵。
    没有读过什么书,其实也很好。
    一种会变成林渊霆这样,杀人不眨眼,血泪都踩在脚底;
    一种大概会成为我的太太,蠢蠢笨笨,连菜谱都读不下。
    签署了成交书,何小家给我打电话,说他在跟着直播课学做蛋糕,问我什么时候回来。白色柔软的睡衣穿在他身上,从网店买的一整套,两百多块,我已经能摸出那个材质,是纯棉的,一层厚厚的、卷曲的绒绒,已经算是何小家买过贵的东西。
    我能感受到他身上的热气,从领口满溢出来。
    “结婚的时候用么?”林渊霆问我。
    我点头。
    其实家里的中央空调可以随时调整温度,他可以少穿一点,但这是一枚无法调整大小的戒指。
    电话那边,何小家卷卷地问我什么时候回来,不吃晚饭的话,他也做了一些不太甜的点心。
    【初见】
    我第一次见到何小家的时候,他瘦得像一颗豆芽菜。头很大,脖子很细,看起来随时都要撑不住,很像那些小狗的尴尬期。
    他总是闯进我的花园里,用一些奇怪的廉价的小玩意儿吸引我的注意,可我总是做不出他想要的表现,因此,他总是先走向我。
    他对我的态度与众不同,从此处就可以见到分明。
    我很少与不聪明的人打交道,但何小家是绝对的例外,我曾经怀疑过他智力发展不完全,才会对张恩诺的艺术修养大为称赞,还会对宋途对数字的灵敏而觉得惊叹。
    “真的吗?少爷!”
    “好厉害啊!少爷!”
    “就是呀!少爷!”
    全部都是问号,感叹号,波浪号,大多数时候要重复,赞叹重复,符号也重复。
    后来才发现,只是他的人生太容易被惊动,讲话的时候才要带着无数个变音的声调。
    他真心觉得这些生活里的无聊琐事确实有趣,值得一遍遍与旁人分享。
    我一次次提醒自己 何小家其实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但他说话做事,总是会比别人快一点,好像别人都正常,而他却在变调快放,比别人引人注意。
    让我不由自主地看向他。
    他幸福的明亮的人生里,我要努力地挤一挤,才能留下我的位置。
    【荷花】
    我小时候,并不爱玩守护宇宙类的游戏,但天曜华府的电视机很大,我们搬家之后,何小家买了许多游戏卡带给我。
    我经常坐在客厅玩,这样他做什么,我都能看到。
    我们家中有四个大房间,卧室,书房,健身厅,还有一个空置。
    空置的那个何小家住过,毕业旅行回来之后,我们在里面度过了三个月,过得很开心。
    但因为有一次,我大概太过分了,何小家一星期都没有讲话。无论我怎么做,喂饭给他,把他按在玻璃上吻,他都一动不动。他的嗓子已经喊不出声音,只是沙沙沙,沙沙沙,但我又想听。
    他的眼睛哭了太久,只剩下一条缝,彻夜不停地往下掉眼泪。
    ——眼泪,富含抗菌蛋白、电解质、脂质和情绪相关信号分子的生物体液,其核心功能是保护、润滑和免疫防御眼表。
    这是一个妄论,我不知道他们如何得到这个结论,这世界上明明只有何小家会流眼泪。
    有人拿到了何小家的眼泪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
    于是我叫医生来给他打针,打在喉咙上,胳膊上,或者其他地方。
    如果这世界上有更漂亮的玩具,我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地拥有,可是没有,妈妈只给我留下了何小家。
    这个世界上,我这种卑劣的人才是大多数,人们掩盖自己的欲望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没有追寻到的可能,但我不同,何小家如此爱我。